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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镇社会福利大楼招标公告

2009年张江镇新建了一幢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宽敞明亮的社会福利大楼,位于青桐路72号,总建筑面积为1700m2,总投资700多万元。周边多高档住宅小区,距离地铁2号线张江广兰路站步行约6分钟。社会福利大楼将用于 “阳光之家”、“阳光心园”、“阳光工场”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用房。

    为更好地发挥社会福利大楼的服务功能,现由张江社区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希望引入专业机构对楼内各机构进行管理运作。本次招标委托浦东新区公益组织项目合作促进会代理。

 

一、招标项目

 

1、阳光之家(项目说明请参见附件一)

    “阳光之家”专为智障人士服务,借教育培训、特奥活动、康复训练和简单劳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其逐步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简单劳动能力,最终实现智障人士走出家庭、融入社会的目标。

 

2、阳光心园(项目说明请参见附件二)

    “阳光心园” 专为病情稳定的慢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设有康复理疗室、精神病人照料室、智障人士照料室、心理康复室,为其提供专业的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娱乐康复等服务,以此改善慢性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减轻其家庭负担。

 

 

3、阳光工场(项目说明请参见附件三)

   “阳光工场”专门接纳就业年龄段内,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参加工作愿望或者需要通过综合训练满足现有岗位要求的轻度智障人士,为其设置基本的生产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康复训练和文化体育活动,帮助其提高生活生产技能,并在一定程度上补贴生活家用,最终融入社会。

 

4、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说明请参见附件四)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主要为周边小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配有浴室、食堂、休息室、活动室、康复室、理发室、洗衣间等,为老年人提供和一个舒适的生活、交友环境,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二、投标人资格

1、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投标人的业务运营范围或组织宗旨应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相关。

(个人或未经注册的机构不予接受)

 

三、投标文件

投标组织可提交《2010年“阳光之家”(或“阳光心园”,“阳光工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投标申请书》。

详细内容请参见附件五《投标文件书写说明》。

 

 

四、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请务必在201041517:00前交至浦东新区公益组织项目合作促进会(峨山路613C132)。

 

 

五、评标时间

评标时间定于20104月下旬,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入围机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机构。

 

六、招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将在浦东公益网(www.pudongnpo.org.cn)上公示,如无异议,招标方将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公益组织项目合作促进会

联 系 人:李伟为   俞卸南

电  话: 58892350

传  真: 58892350

    址: 峨山路613C132

邮政编码: 200127

电子邮箱:  SPNC2009@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投标”)

 

 

有意者请联系公益促进会索取文中标明的附件。

 

 

                                      浦东新区公益组织项目合作促进会

                                                    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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